|
通知|關于組織申報2021年度肇慶高新區高新技術企業培育發展資金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快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建設,推動我區高新技術企業快速發展,助推企業創新發展,根據《肇慶高新區高新技術企業培育發展試行辦法(修訂)》(肇高管辦〔2019〕16號)的相關規定,現開展2021年度肇慶高新區高新技術企業培育發展資金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與資助標準 本區范圍內進行工商注冊、稅務登記、合法經營,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以及輔導本區企業申報高新技術企業的服務機構,在2021年度符合以下獎補項目的相關單位: (一)對首次通過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給予30萬元的補助。 (二)對通過復審或者重新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納入規模以上統計的,一次性給予12萬元的補助;未納入規模以上統計的,一次性給予8萬元的補助。 (三)對肇慶市以外整體搬遷新落戶我區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在完成工商、稅務變更以及高新技術企業注冊地整體遷移變更等手續,經省科技主管部門確認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繼續有效(如資格當年到期須通過重新認定)并投產運營后,納入規模以上統計的,一次性給予100萬元的補助;未納入規模以上統計的,一次性給予60萬元的補助。 對肇慶市內整體搬遷新落戶我區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在完成工商、稅務變更以及高新技術企業注冊地整體遷移變更等手續,經上級科技主管部門確認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繼續有效(如資格當年到期須通過重新認定)并投產運營后,一次性給予30萬元的補助。 (四)對輔導企業成功申報成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服務機構,每成功1家獎勵1萬元,單個機構每年獲得獎勵不超過10萬元。 (五)對通過認定的廣東省高新技術產品補助5000元/項,單家企業每年最高可補助10項(2020年認定的廣東省名優高新技術產品按廣東省高新技術產品標準獎補)。 (六)對獲得國家和省科學技術獎的,按相應獎勵金額1:1比例一次性給予區配套獎勵。 二、申報方式與時間要求 2021年度肇慶高新區高新技術企業培育發展資金申報工作實行網上申報,請有關單位統一在“肇慶高新區政商服務平臺”進行注冊登錄,并在2022年5月6日前完成肇慶高新區政商服務平臺-高新技術企業培育發展資金填報(注:系統2022年5月6日后將關閉)。請各有關單位全部申請資助項目填報后統一提交,若審核通過可導出申報材料,并附上相關佐證材料蓋章后,于2022年5月13日前提交一式一份紙質版至肇慶高新區經濟貿易和科技局高新技術和知識產權科(區創新創業服務中心5樓503),并備有關原件核驗。 三、申報材料要求 (一)系統填寫《肇慶高新區高新技術企業培育發展資金申請表》。 (二)系統附上營業執照和企業上年度的完稅證明。 (三)系統附上佐證材料:通過高新技術企業首次認定、高新技術企業復審或重新認定、廣東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入庫、廣東省名優高新技術產品的企業需提供批文和證書復印件;整體遷移的高新技術企業需提供遷入前后的營業執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批文、有效期內的《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和有關高新技術企業工商、稅務、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等變更材料,已投產運營的證明材料以及整體搬遷高新技術企業承諾書;對輔導企業成功申報成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服務機構需提供服務協議;對獲得國家和省科學技術獎的需提供獲獎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