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引導和激勵廣大組織建立和實施卓越績效管理模式,引領轄區內各領域高質量發展,根據《珠海市金灣區(開發區)區長質量獎評定管理辦法(2022年修訂)》(附件1),日前,我處組織開展了第三屆珠海市金灣區(開發區)區長質量獎(以下簡稱“區長質量獎”)評定申報工作。但受新冠疫情、區長質量獎申報材料要求較高等因素影響,部分有意愿申報企業和組織未能夠及時提交申報資料,為了擴大覆蓋面,讓更多優秀企業和組織參與區長質量獎評定工作,服務企業和組織從優秀邁向卓越,經研究,決定延期申報第三屆珠海市金灣區(開發區)區長質量獎申報工作,有關申報事項通知如下:
珠海市金灣區(開發區)行政區域內組織(制造業、服務業等)。
(一)申報區長質量獎的組織,必須同時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注冊在金灣區(含珠海經濟技術開發區,下同),并正常運作3年以上;
2.質量管理體系健全,建立卓越績效模式管理推進機構,形成自我完善的質量改進機制;
3.具有突出的經營業績或社會貢獻,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組織,其經營業績在上年度位居全區同行業前列,從事非盈利性業務的組織其社會貢獻位于行業前列;
4.獲得各鎮政府、區級行業主管部門或區相關行業協會之一推薦。
(二)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申報區長質量獎:
1、不符合產業、環境、質量等法律法規及政策要求;
2、近3年內發生過質量、安全、環境、公共衛生等較大以上事故;
3、近2年內有嚴重失信行為或其他嚴重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
(一)遵循科學、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堅持“高標準、嚴要求,好中選優”,自愿申報,不向申報組織收費。
(二)評審標準按照GB/T 19580《卓越績效評價準則》(附件2)和GB/Z 19579《卓越績效評價準則實施指南》(附件3)執行。
(一)申報和提交資料時間:自通知發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12日前提交申報意向和所在鎮政府、區級行業主管部門或區相關行業協會之一的推薦意見;2022年12月30日前提交申報材料。
(二)受理部門:區長質量獎評定委員會秘書處(設在區市場監管局)。
(一)請各申報組織如實填寫《第三屆珠海市金灣區(開發區)區長質量獎申報材料》(附件4),含組織簡介和實施卓越績效自我評價報告,申報材料格式下載網址:金灣區人民政府網(http://www.jinwan.gov.cn/)。
(二)申報材料中所涉及運營績效的數據、資質應有相關證明材料,申報單位應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使用數據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證明材料與申報材料一并裝訂成冊。
(三)請將申報材料掃描件和紙質版一式六份于申報截止之日前報送珠海市金灣區(開發區)區長質量獎評定委員會秘書處,逾期將不予受理。
(一)請各申報組織如實填寫《第三屆珠海市金灣區(開發區)區長質量獎申報材料》(附件4),含組織簡介和實施卓越績效自我評價報告,申報材料格式下載網址:金灣區人民政府網(http://www.jinwan.gov.cn/)。
(二)申報材料中所涉及運營績效的數據、資質應有相關證明材料,申報單位應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使用數據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證明材料與申報材料一并裝訂成冊。
(三)請將申報材料掃描件和紙質版一式六份于申報截止之日前報送珠海市金灣區(開發區)區長質量獎評定委員會秘書處,逾期將不予受理。